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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学院2023年度在校参保学生医保报销政策
日期:2023-04-12

一、医保待遇享受

在校参保学生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住院医疗、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大病保险。相关报销政策由我校医保办公室根据安阳市医保中心最新政策制定并执行。 

(一)报销对象和范围

1、医疗待遇享受仅限通过学校在安阳市参保的学生。

2、我校医务室为大学生医保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3、所有报销只报销参保年度内费用。

(二)待遇享受

1、校医务室普通门诊

在校参保学生到校医务室就诊时出示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一个待遇享受期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460元。纳入“两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学生,“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一个待遇享受期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200元。

2、住院医疗

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类别

医院范围

起付标准(元)

报销比例

乡级

乡镇卫生院

(社区医疗机构)

150

90%

县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400

400-1500元63%

1500元以上83%

市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500

500-3000元55%

3000元以上75%


三级医院

1200

12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省级

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

(含二级)医院

600

600-4000元53%

4000元以上72%


三级医院

2000

20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省外


2000

2000-7000元50%

7000元以上68%

安阳市内住院:在校参保学生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在安阳市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在医院办理备案手续后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

安阳市外转诊住院:在校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转往安阳市外市级及以上医院住院就医的,原则上应选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经安阳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手续后,联系市医保中心备案开具电子转诊,即可实现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

原籍、实习地住院:在校参保学生在住院前后七个工作日内联系我校医保办公室和安阳市医保中心,填写《附加1.河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进行备案。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直接结算。在非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办理出院手续6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经我校医保办公室备案审核后,到安阳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就医材料:住院收费专用票据、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诊断证明,以上材料须加盖医院公章

未备案住院: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到参保地外市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其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

意外伤害住院:在校参保学生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的,应及时联系我校医保办公室和安阳市医保中心,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的应填写《附件2.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个人承诺》,按政策规定进行报销。

3、门诊慢性病

目前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有27个,分别为:恶性肿瘤;丙型病毒性肝炎;肝脏、肾脏、骨和骨髓移植术后;结核病;重性精神障碍;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心脏搭桥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病(有心、脑、眼并发症之一);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脑、眼并发症之一);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慢性心力衰竭;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及神经并发症之一);重症肌无力;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肾功能不全(含高血压病肾并发症和糖尿病肾并发症);肺间质纤维化;癫痫;帕金森氏病;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视网膜静脉阻塞;儿童脑性瘫痪。患有上述病种的,可选择安阳市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报,经鉴定审批后可在选定的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4、重特大疾病

符合河南省、安阳市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有33种,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有6种、门诊特定药品有166种,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0%。

5、大病保险

筹资方式: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个人不用缴费。

报销政策:在校参保学生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特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比例报销: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

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报销5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40万元)。

二、校医务室普通门诊费用报销方式:

(一)医保电子凭证申领

在校参保学生可通过国家医保app、豫事办支付宝小程序、河南医保支付宝生活号等任意渠道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如电子医疗凭证显示的是未参保状态/生源地参保,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河南省医保数据信息未做到实时更新,参保学生可每次就诊时携带河南省内社会保障卡进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也可联系我校医保办公室或安阳市医保中心进行信息更新。

(二)社会保障卡申领

1、在校参保学生已在河南省内其它地市申领过社会保障卡(以下称“社保卡”)且卡状态为正常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校医务室)正常读卡使用。

2、在校参保学生未在河南省内申领过社保卡的,可通过“安阳社会保障卡”、“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或“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生活号、“河南人社”app、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领,实现足不出户,邮寄到手。

在校参保学生使用医保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咨询我校医保办公室杨老师:行政楼412室,电话:15003726656、0372-5998211。

安阳市医保中心: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8号,电话:0372-2222660。

附件:

1.《河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个人承诺》


3. 校医务室门诊统筹基金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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