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或其他原因申请相关课程免修者,学生必须在开课后一周内提出课程免修申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而不参加课程修读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具体处置参照本办法第五条。
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因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参加公共体育课修读及考核的学生,需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经学生本人申请,可办理体育课的免修手续。
(二)退役士兵入学或复学的学生可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课程,经学生本人申请,可办理相应课程的免修手续。
(三)所有申请免修的课程,其学习成绩均按“60”分记。
(四)所有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安阳学院免修申请表》(附件),携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批。
安阳学院免修申请表.doc